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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6653668 010-58090081按照中国新闻奖推荐参评作品的有关要求,扬州市新闻传媒中心自荐作品《莫让“微权力”滥用伤了民心》参评第35届中国新闻奖的评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至4月25日(星期五),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扬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总编室(宣管中心)反映。
联系电线,电子邮箱:,邮寄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68号扬州市新闻传媒中心。通过信件反映问题,其邮寄日期应在公示期以内。
【导语】焦点话题、深度评说,进入今天的关注有话说。庙会、市集是各地乡村传统的经济民俗活动,属地部门理应做好管理和服务。然而,今年4月,在江都区郭村镇等地的庙会期间,不少摊贩反映,当地干部违规收取高额的摊位费,而且未提供任何票据。问题经媒体曝光后,引起了当地党委政府的格外的重视,江都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最近,处理结果公布:违规收取的费用被勒令退还,有关人员受到处分。此事虽已尘埃落定,而由此引发的问题反思并未终止。咱们先来回顾事情的经过。
【导语】农历三月初三是江都郭村举办传统庙会的日子。乡道两侧分布着上百个摊位,现场人流如织,看起来生意不错,可商贩们却颇有怨言:摊位费太高了!有商贩和记者说,以往的庙会也收费,但数额不大,大伙也能理解,毕竟管理、保洁需要成本,但今年,那叫一个“狮子大开口”,而且是穿制服的“干部”上门收取的,你不交不行。
【同期声】摊主1:120一米(你这个几米啊)10米(你交了多少钱)1200
【导语】120一米,这费用着实不低,而市口好一点的价格就更高了,一米要150块钱,摊子铺得大一点,上交的钱就得过千。你说小本生意,哪扛得起这么重的负担啊?因此,摊主们都愤愤不平。
【采访】摊主2:这个是中国传统的庙会 又不是说哪个举办的 你政府举办 你有个明文规定也可以 没有票 什么都没有 无凭无据
【导语】商贩的质疑有道理啊,你收费得有理有据,并不是穿着制服就可以乱伸手。为核实情况,记者找到了负责庙会收费的崔某,经了解,他有两个职务,一个是郭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一个是庙会举办地——郭村镇郭村社区的副主任。对于摊贩质疑的收费问题,崔某刚开始声称,郭村庙会是群众自发的公益性活动,他们收费不假,但纯粹用于秩序维护和保洁等,每个摊位也就三十到五十元。
【采访】崔某:一般的一个摊位几十块钱 一百块钱左右 最大的摊位也就一百块钱两百块钱的事 像10米的收多少钱呢 我们正常两百到三百块钱之间
【导语】这跟摊贩反映的情况显然有很大出入,问题到底出在哪?在记者的追问下,崔某表示,是有人在恶意“炒地皮”。
【采访】崔某:比如说 你跟我买地皮 我交给你 你再转手给其他人 那个我们不管 那个我们也问不了 那个他们相互协调(公益性怎么保持呢)我们牌子都有 他们能够向我们举报 我们大家可以查处 他如果不说 我们不清楚
【导语】按崔某的意思,摊位费是被人“炒地皮”抬高了,跟自己无关。可摊贩们一听这话不答应了,因为他们的钱都直接交给了崔某,有的还是手机转账,人证物证俱在,不认账可不行!
【采访】摊主3:120一米(交给谁的)交给城管队队长(给收据给你了)手机转账
【导语】鉴于崔某是穿着制服收费,记者于是来到郭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一位负责这个的人说,庙会由属地郭村社区负责管理,费用也是对方收的,跟他们无关,但不管怎样,崔某身穿工作制服收取摊位费不妥,属于违规行为。
【采访】郭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汤家明:在收钱期间呢 不应该穿综合执法局的服装跟摊位进行收费 应该是以社区的工作职责 社区的身份去收这个费用
【导语】记者随即又找到郭村社区,负责人承认,摊位费是他们收取的,让崔某穿制服,是为了更好的提高收费率。
【采访】郭村镇郭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潘炳华:收费我们社区没有执法权 费还是比较难收的 有的都收不到(穿城管制服收费好收费)实事求是 有工作制服就不一样了
【导语】社区还真会想主意,在百姓眼里,穿制服的往往代表政府。因此,尽管摊贩们满腹怨言,但很多人还是配合地交了钱。此次庙会,郭村社区一下就收取了两万多元。而在同一时期,江都区的仙女、浦头、邵伯等9个乡镇也存在类似问题。在举办传统庙会期间,所辖社区、村或自行收取管理费,或委托第三方收费。根据相关规定,凡是收费不仅要有依据,还得出具票据,那么,他们收费的依据是什么,标准又是如何定的呢?
【采访】郭村镇郭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潘炳华:我们没明确的标准 大致上分段面比较好的 他的产品比较畅销的 这样的价格比较高一点(最高的收多少钱)最高的100块钱一米(没有标准收费人家摊主不会感觉不公平吗)我这样的价格你愿意来 我划给你 你不愿意我不强求 为什么没有票据呢 考虑到管理规定 这个临时三月三(庙会)票据没办法使用
【导语】收费没有依据,没有标准,也不开票据,这不是典型的乱收费吗?难怪参加庙会的摊贩们都表示不满。
【采访】摆摊村民1:庙会本身就是服务于民 搭建的一个平台 给大家摆摆小生意啊 群众购物方便 被他们这么一搞的话 变味了
【导语】我们《关注》栏目对此事连续报道后,江都区党委政府格外的重视,当地纪委监委随即介入调查。经查,郭村镇庙会违规收费的问题属实,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违规收取的两万多元摊位费也被责令清退。
【采访】江都区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主任 殷苗:对郭村镇两名社区干部违反纪律无依据向群众收取摊位费问题立案审查 目前其中一人已受到党纪处分 违规收取的2.4万元费用已退还
【导语】在此基础上,江都区还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各乡镇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开展排查和警示教育,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采访】江都区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主任 殷苗:对于庙会中违规收费问题 江都区委区政府格外的重视 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区13个镇进行自我排查 举一反三 通过对外公告的方式退还相关摊位费 同时要求镇村两级干部逐步加强作风建设 一律禁止向群众收取庙会摊位费 慢慢地增加服务管理 把公益性事务办得更有公信力
【采访】郭村镇副镇长 孙立呈:立行立改 同时在今后庙会举办过程中 我们镇上将不再收取相关的费用 体现庙会的公益性
【采访】摊贩5:郭村给我的钱全部退到位了 (对这个事情你怎么看呢)很满意 政府部门办的好事 为我们做生意的人带来实惠
【采访】摊贩6:希望以后都不要收费 你不收费人家价格卖低了 老百姓也高兴 大家都高兴
【导语】纪委监委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被全面叫停,一系列举措彰显了纪律和法律的刚性,也让这件事有了一个较为圆满的结果。
有人说了,相比与对群众利益的严重损害,收了摊贩们几十、几百块钱那都是小事,犯不着这么兴师动众。其实不然!都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发生在基层的乱收费行为,看似金额不大,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却不容小视。受利益驱使,一些基层干部随意滥用手中的“小微权力”,使得政策、法纪在“最后一公里”跑偏,这不仅侵害了百姓利益,破坏了法治秩序,还会让民众对基层治理产生怀疑,长此以往,势必会损害党委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正因为如此,近年来在全国各地,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这类事件的整治力度明显增强。
【导语】(资料入)今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来自监督一线的报道”: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沙河镇马道村有群众反映,由于村集体经济收益不好,村干部就向辖区的个体户、小微企业收取“卫生管理费”,一年几千元的费用,一收就是好几年。接到举报后,当地纪委监委展开调查,发现该镇有5个村(社区)都存在类似问题,涉及金额共计15万余元,而且这些违规收取的“卫生管理费”,一部分入了村集体账户,但实际上并没有用于卫生整治开支,而是用于其他用途;也有一部分由村干部个人保管,根本没走入账程序,给截留、私分公款埋下了隐患。对此,高县纪委监委在全县集中开展镇、村乱收费、乱摊派问题专项治理,对相关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并退还款项。
同样在今年4月,内蒙古开鲁县建华镇一位种植户准备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耕种时,却遭到村干部阻挠,原因是,镇里要他们再次缴纳承包费,可又拿不出依据。
【同期声】内蒙古开鲁县建华镇双胜村村委会副主任 华泽亮:你交钱 我马上就撤 交的啥钱 你得说明白 你管交的啥 你上上边找去 你问去 草地变成水浇地就得交钱 你得把法律条文拿出来吧 我不跟你讲法律 上面让我敛钱我就敛钱 什么条文法律
【采访】内蒙古开鲁县建华镇党委副书记 政法委员 纪云浩:有问题去找公安局 我不懂法 别来找我
【导语】事情曝光后迅速成为热点话题,在媒体和公众的持续关注下,当地政府部门介入调查,涉事官员受到严肃处理。
【导语】联系这些案例,我们显而易见:相较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反应也更为强烈。而此类问题的易发、多发,暴露出一些地方在基层治理中存在的短板。
【采访】市委党校基本理论教研室主任 新闻评论员 英震:我觉得乱伸手 乱作为这样一个行为易发多发的问题大多有三个方面 第一就是涉事违纪人员自身的文化水平相比来说较低 而且平时放松了自身的学习 宗旨观念相对弱化 纪律意识相对淡薄 对政策一知半解 自身综合素养较差 第二是涉事事件单个金额一般不是很大 并且群众中也存在某些特定的程度的息事宁人 花钱省事的想法 给这些涉事人员一定的侥幸心理 第三是监管不到位 包括机制漏洞 以及制度执行过程中打折扣等等一些原因 让这些违纪分子有了一定的投机心理和可乘之机
【导语】基层部门距离人民群众最近,基层干部直接与群众打交道,是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第一道门面”。正所谓“基层不牢,地动山摇”,这类乱收费、乱作为问题,凸显了基层依法行政、加强监管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也显示出基层干部们纪律意识、法治观念、行政能力的提升永远在路上。
【采访】市委党校基本理论教研室主任 新闻评论员 英震:针对这样一些问题 第一要逐步地深化和强化《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的学习教育 让纪律真正地内化于心 外化于行 成为自觉行为 第二要逐步加强监管 对发生在群众身边 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做到零容忍 发现一起 坚决查处一起 形成较为强大的震慑效应
【导语】“小微权力”看似微小,却连着民生,关系人心向背。“小微权力”用好了,可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如若用不好,则会变为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进而侵犯民利,伤害民心。强化基层治理、杜绝“微权力”寻租,这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只有驰而不息、久久为功,从制度上筑牢防线,从思想深处立根,才能真正提升基层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法治意识,各地乡村、社区也才能保持风清气正、文明和谐的生态,让民间烟火气恒久升腾。
上一篇: 天津新闻 (202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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